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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关于强化信贷导向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
作者:佚名  来源:www.0913hq.com  发布时间:2010/1/19 13:28:24  发布人:admi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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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关于强化信贷导向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

淄银发〔2010〕6号

人民银行各支行,农业发展银行淄博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淄博市分行,各股份制银行淄博市分(支)行,齐商银行,省农信联社淄博办事处,邮政储蓄银行淄博市分行:

为认真贯彻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的导向和促进作用,全面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促进货币信贷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等的协调配合,推动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信贷导向作用

1、充分认识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我市是一座具有百年历史的工业城市,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获得了较快发展,经济基础日渐雄厚,产业门类更加齐全,资产存量不断增大,目前全市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严重的瓶颈,突出表现是资源环境容量有限。2008年下半年以来,在外需萎缩的情况下,全市产业结构不合理、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等矛盾更加凸显,调结构、转方式的难度加大。2009年10月,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淄博时指出:“如果我们不重视和抓紧解决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经济结构不合理这个主要症结,资源、环境压力会越来越大,发展空间就会越来越窄,将来要付出的代价也会越来越高”。因此,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做好2010年全市经济工作,必须毫不动摇地把结构调整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把节能降耗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把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命门”。

2、充分发挥信贷结构对产业结构调整的能动性。随着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加速,加快信贷结构调整步伐将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各金融机构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机遇意识、合作意识,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调整产业结构对全市经济转型的重要意义,紧紧把握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带来的市场机遇,坚持有保有控的信贷政策,切实把贯彻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着力点放在优化信贷结构上,准确把握信贷投放与经济发展的结合点,推动经济金融和谐健康发展,实现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和自身业务发展双赢局面。

二、明确金融支持重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3、指导思想。根据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0年全市信贷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坚持有保有控和绿色信贷原则,着力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按照信贷增长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信贷结构调整与经济结构优化相促进,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相配合的要求,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发展的路子,突出加强经济结构调整,突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突出改善民生维护稳定,努力促进全市经济金融平稳较快发展。

4、任务目标。全市信贷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任务目标是:继续保持全市货币信贷稳定增长,争取2010年新增贷款总额不低于2009年,积极推进一产调新调优、二产调高调强、三产调大调活,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实现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和增长方式转变取得明显效果,使新兴产业在工业经济中的比重由目前的30%左右提高到50%以上;稳步提高服务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确保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

5、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力度,优化投资结构。优化投资结构,保持投资适度增长,对于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结构调整具有重要作用。2010年全市已列出总投资1884亿元的565个续建和拟建项目。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这些重点工程项目和列入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信贷资金供应。要积极做好对上争取工作,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已列入产业发展规划,已批准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项目,各金融机构可在一定额度内向非生产性项目发起人或股东发放搭桥贷款,促使项目尽快投产达效。

6、加大对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的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抓住国家和省市实施产业振兴计划的重大机遇,加大对石油化工、医药、纺织服装等8个重点传统支柱行业的信贷投入,加大对列入全省调整振兴规划的290个项目和列入全市调整振兴规划的390个项目的支持力度。对于符合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要求、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符合银行信贷原则的企业和项目,要及时高效保证信贷资金供给,制定出对企业、产品和项目的金融支持计划。对纺织、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可探索开展核定货值质押融资、买方付息票据贴现等业务。对利用高新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的传统产业项目给予积极扶持,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适当优惠。

7、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大对新材料、新能源以及环保、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汽车及船舶配套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高新技术产业群、国家高技术示范工程建设等的信贷投入,做好全市特色新材料产业聚集区建设的金融服务工作。对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科技研发和技术改造项目,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要优先发放科技贷款和技改贷款。认真落实鲁政发〔2009〕140号文件要求,稳步提高对新能源企业授信额度,对重大新能源项目要保证信贷资金支持,对新能源产业实行优惠贷款利率政策,原则上不得上浮。

8、坚持绿色信贷原则,推动循环、低碳经济发展。各金融机构要牢固树立绿色信贷理念,将节能减排作为授信的重要条件,支持企业运用节能技术,开发节能项目。加大对全市十大节能工程、三个“节能30项”工程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信贷投放。加强对节能环保领域的信贷授信管理,加大对全市第二轮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和重点污染物、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治理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加强金融机构间的合作,通过银团贷款、社团贷款、转贷款等多种合作方式,为起步资金需求大、回收期长的重点节能环保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9、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开拓信贷服务领域。顺应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趋势,支持全市物流产业整合发展,打造鲁中“旱码头”。以齐文化等特色品牌为重点,做大做强全市旅游文化产业。利用金融机构先进的信息技术、支付手段,支持现代商贸流通设施建设,培育壮大一批有竞争力的大型零售市场和专业市场,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业改造提升。

10、加大对外贸进出口的信贷支持力度,提升经济开放水平。积极调整外贸进出口领域支持重点,着力支持外贸出口龙头企业。大力支持战略性资源能源、关键设备和技术进口,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有技术和自有品牌的产品出口,培育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利用对外承包工程、境外投资贷款、贸易融资、进出口押汇等多种形式,加大全市关键技术和重点领域的对外合作力度,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

11、加大对新农村建设支持力度,增加“三农”信贷有效供给。各金融机构要大力扶持生态有机农业、高产高效农业和都市农业发展,积极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精准农业转变,着重加大对牧、菜、果三大支柱产业的信贷投放,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试点,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必要的资金需求。深入实施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十百千万工程”,认真开展银农结对帮扶活动,务求取得实效。涉农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稳步扩大涉农贷款业务。农信社要确保新增涉农贷款比例不低于全年新增贷款的60%。

12、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做精做强。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贷专营部门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按照《山东省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要求,加大对淄博肉禽加工、精细化工、纺织服装、新材料、生物制药等产业集群发展的支持力度。深入实施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金种子计划”,严格落实对入选企业的金融优惠措施,积极通过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全市中小企业发展。全力支持全市创新成长型企业发展,可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为企业提供质押贷款融资。齐商银行要以中小企业为主要贷款对象,投放到中小企业的贷款余额应占到信用总量的70%以上。

13、加大民生领域信贷投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区县设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进一步扩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范围,将毕业大学生、返乡农民工等逐步纳入借款人范围。通过发放信用贷款与大联保体贷款等方式,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加大对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淄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遴选的94家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继续从利率、额度等方面予以适度倾斜,并在开户、结算、结售汇等方面提供优惠措施。

相关金融机构要加强与政府部门、高校合作,保证符合条件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及时足额发放,积极开办外省籍贫困家庭学生助学贷款业务试点。积极开办和扩大商业性助学贷款业务,多渠道支持经济困难学生。逐步探索建立有效的贷款学生信息跟踪机制、贷款违约信息公开机制和贷款风险保障机制,切实降低助学贷款风险。

14、大力发展消费信贷,推动经济增长方式向内生型转变。各金融机构要根据住房置业、教育、医疗、旅游、文化、休闲等消费领域对金融资源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发消费信贷产品,改进消费信贷业务管理方式,扩大消费贷款占比,助推居民消费增长。努力做好“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等配套金融服务工作,为农民扩大消费提供融资便利。大力发展住房贷款业务,支持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城市廉租房和经适房建设,促进居民消费升级。

三、运用多种服务方式,完善金融支持体系

15、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差额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人民银行各支行要加强对辖内法人机构流动性的监测,对因合理信贷投放导致流动性紧张的金融机构,可通过再贷款、再贴现等予以支持。对因涉农贷款比例较高导致支农资金不足的农信社,可执行降低0.5-1个百分点的差别准备金率政策,对新增涉农贷款达不到60%的农信社,可执行提高0.5-1个百分点的差别准备金率政策。积极发挥贷款利率浮动政策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信贷条件的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用足用好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生产优惠贷款利差补贴政策,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16、加强信贷管理,完善金融服务方式。各金融机构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进一步细分市场,积极拓展个性化、差异化信贷产品,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相适应的信贷管理体制。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全面落实与市政府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法人金融机构要通过发行次级债、增资扩股等方式,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放贷能力。规范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开展信用合作,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

17、积极拓展业务范围,支持企业多渠道融资。各金融机构要利用自身优势,为企业上市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提供信息咨询。加强对企业融资的辅导和培训,引导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公司债等新型融资工具解决资金问题。对于拟发行债券或有发债意向的企业,各承办银行分支机构要主动与企业接洽,做好发行辅导工作,要加强与上级行和主管部门沟通,推动企业债券融资工作进程。对于已在市场中发行债券的企业,要督促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还本付息等义务,提升市场形象和融资能力。

四、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18、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关工作机构,制定相应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加大信贷结构调整力度。人民银行各支行要按照《淄博市信贷、产业和环保政策协调联席会议制度》(淄银发〔2007〕87号)要求,定期召开政策通报会,及时传导信贷、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变化和实施情况。进一步发挥38-365365.com的功能,积极通过银企洽谈会、网上项目推介、金融产品集中展示等形式,多渠道搭建政银企合作交流平台,并及时跟踪签约项目进展情况,努力提高贷款到位率。

19、建立信贷支持目录。各金融机构要立足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对每个行业进行细分,明确支持类、限制类、退出类的具体标准,如企业规模标准、产值标准、信用标准、市场占有率标准和行业产能标准、技术标准等,建立详细的行业和企业准入目录,按照“扶优限劣”的原则,合理确定短期投入与长期支持的信贷目标,加大对鼓励类领域和企业的投放,推动落后产能的淘汰。金融机构制定的内部信贷政策和支持目录,要及时向当地人民银行备案。

20、完善正向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银行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强化对信贷结构、信贷投向的考核。发挥财政政资金的正向激励机制和杠杆放大效应,探索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发放中小企业贷款按年度增量的一定比例给予风险补偿。继续开展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与全市信贷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相结合,对执行信贷政策效果好、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的金融机构和相关人员,在信贷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时予以适度倾斜。对于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贯彻不力的金融机构,实行单独窗口指导或约见谈话。

21、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系,推动相关部门积极提供信用信息并在行政行为中使用信用报告。继续完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加大监督考核力度,逐步提高金融机构征信系统数据采集质量。督促金融机构充分应用信用报告,切实防范信贷风险,同时参考已入库非银行信息,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发展。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评选工作,提高农村信用水平。建立和完善金融与工商、司法、税务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维护全市良好的信用环境。

22、优化信贷服务外部环境。认真落实鲁政发〔2009〕127号文件要求,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推动有关部门引进或组建实力较强的担保公司,重点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担保机构的合作,合理确定担保放大倍数,有效分散信贷风险。积极推动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行政服务环境,提高企业抵押、评估等工作效率,适当降低收费标准,认真落实淄政发〔2009〕83号文件要求,免收市内金融(保险)机构在以资抵债、抵贷资产接收和变现办理资产过户、登记、抵押等事项过程中所发生的房产所有权登记费、房产交易手续费、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积极为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优化信贷结构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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