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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争创信贷工作先进单位和争当信贷工作先进个人”竞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www.0913hq.com  发布时间:2009/5/13 12:51:30  发布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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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 淄博市总工会
关于在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争创信贷工作先进单位和
争当信贷工作先进个人”竞赛活动的通知
淄银发〔2008〕112号)
 
人民银行各支行,各区县工会,农业发展银行淄博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淄博市分行,淄博市商业银行,省农信联社淄博办事处,邮政储蓄银行淄博市分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货币信贷政策,鼓励全市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货币信贷工作,激发广大信贷从业人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在全市金融系统形成学习信贷工作先进典型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加大金融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殷实小康、和谐淄博建设,淄博市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决定在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争创信贷工作先进单位和争当信贷工作先进个人”竞赛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全市经济金融健康协调发展的意见》(淄发〔2005〕26号)要求,调动各金融机构和信贷人员的积极性,构建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金融和谐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主题和评选范围
1、活动主题:争当信贷工作典型,为促进经济金融和谐发展添光彩。
2、评选范围:淄博市信贷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对象为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淄博市内支行级经营单位、各区县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淄博市优秀信贷员评选对象为全市金融系统年度内在信贷岗位工作中业绩突出的人员。
三、组织领导
成立淄博市争创信贷工作先进单位和争当信贷工作先进个人活动领导小组(简称市“双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总工会、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有关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成员组成见附件1)。
市“双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争创信贷工作先进单位和争当信贷工作先进个人活动的考评办法和考核标准,负责评选表彰工作,每年组织一次。
各市级金融机构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组织,负责本系统的活动开展和信贷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围绕活动主题、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各级活动领导机构要定期调度活动的进展情况,妥善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四、评选条件
1、信贷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货币信贷政策、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等宏观调控政策;
(2)有健全的信贷管理制度;
(3)贷款操作程序规范,贷款审批效率较高;
(4)积极支持全市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或积极支持弱势群体、“三农”、中小企业发展,为“殷实小康、和谐淄博”建设做出较大贡献;
(5)全年新增贷款增长率高于全市或系统内平均水平;
(6)全年不良贷款率及不良贷款金额实现“双降”;
(7)与所在地政府、企业有良好的沟通关系,政银企关系融洽,形成了合作共赢局面;
(8)无经济案件及查实的信贷管理问题举报。
2、信贷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严格执行金融方针政策和信贷纪律,廉洁自律;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当年新发放贷款金额2000万元(或成功营销贷款客户50户)以上,且年度内无新发生不良贷款记录,或者在信贷管理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
(3)熟悉国家货币信贷政策、银行信贷业务及企业财务管理,能及时对经济金融运行情况、企业资金状况进行分析判断,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部门反映;
(4)具有开拓精神,在信贷岗位上积极开展创新性工作,并被推广或者在实际工作中取得良好效果;
(5)无信贷管理操作违章违规现象。
五、考核评比
全市争创信贷工作先进单位和争当信贷工作先进个人活动采取市级金融机构活动领导小组推荐,市“双先”活动领导小组考核认定的方式进行。
市“双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市信贷增长情况及货币信贷工作开展状况,制定年度信贷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方案,报经市“双先”活动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各市级金融机构按照市“双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推荐候选先进单位和个人,上报《淄博市    年度信贷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淄博市    年度信贷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三份)。市“双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市级金融机构上报的推荐材料,通过现场抽查、调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初评。市“双先”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初评结果,研究确定淄博市信贷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名单。
活动期间,金融机构发生经济案件、违纪违法案件的,信贷岗位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六、表彰奖励
获得 “淄博市信贷工作先进单位”、“淄博市信贷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的,由淄博市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通报表彰。市总工会将按照择优的原则和有关程序、条件,向部分先进单位和个人颁发振兴淄博劳动奖状(章)。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争创信贷工作先进单位和争当信贷工作先进个人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推广活动开展中创造出来的先进经验和方法,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推动活动深入开展,为促进全市经济金融和谐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淄博市争创信贷工作先进单位和争当信贷工作先进个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淄博市争创信贷工作先进单位和争当信贷工作
先进个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薛安胜  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
        陈好孟  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
成  员:刘 洁  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马瑞才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  钢  农业发展银行淄博市分行副行长
李新武  工商银行淄博市分行副行长
韩怀德 农业银行淄博市分行副行长
刁玉波 中国银行淄博分行副行长
曹元吉 建设银行淄博市分行副行长
鲁林法 交通银行淄博分行副行长
赵 波 中信银行淄博分行行长助理
丁 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淄博支行副行长
王 强 淄博市商业银行副行长
丁 涛 山东省农村信用联社淄博办事处副主任
马金钢 邮政储蓄银行淄博市分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刘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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