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按照《规划》,山东将围绕打造“信用山东”目标,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以行业信用建设、地方信用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为支撑,突出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
在总体目标上,《规划》提出做到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到2020年,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全面覆盖全省各行政区域、涵盖所有信用主体;基本实现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信用信息的互为查询;社会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健全完善。定量目标主要包括与省级信用平台互联互通的省级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与省级信用平台互联互通的设区市信用信息平台都要达到100%,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覆盖率都要在85%以上,省级部门应用信用信息实施联合奖惩的比率达到95%,全省信用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0亿元以上。
在建设载体上,《规划》提出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地方信用信息系统、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三大载体,推进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各级信用平台的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省级层面率先建立以“一网三库一平台”为主要内容的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指导各设区市建设本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配合推进国家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建立山东省域征信服务平台。
在金融领域信用建设方面《规划》明确,山东将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完善银行、证券、保险、外汇等金融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扩大金融领域信用记录覆盖面,逐步推进金融领域信用信息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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