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准入管理。优先选择管理规范、实力雄厚且具有产业集群带动效应的企业作为主发起人,重点审查出资人真实出资能力、股东之间关联交易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从准入源头上把好监管关,有效防范了区域金融风险。二是丰富监管模式。坚持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督促小额贷款公司严格报表上报,对有疑点的数据进行逐项核对,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年初对上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了年审,每半年对小贷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掌握小贷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等;选择具备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作为主监管员,实行专人专管。三是做好风险防控。以合规经营和行业发展为重心,积极搭建信息平台,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强化小贷公司的自律承诺,把自律承诺内容、批复文件、监督电话等在营业场所进行公示,使小贷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接受社会公共监督。四是把握贷款投效。要求小额公司必须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开展业务,要求贷款规模的70%投向贷款申请额度不超过100万元的客户,促进资金向中小企业和“三农”倾斜。五是完善规章制度。督导小贷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健全信贷管理、风险控制、财务会计、绩效考核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机构。截止6月底,小贷公司已累计发放贷款1.16亿元,对改善我区“三农”及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拓宽融资渠道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