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7日上午,人行淄博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张光森主持召开支行行长座谈会,专题研究部署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工程推进工作。会议要求,各县(区)支行要充分借鉴临淄区的试点经验,在本辖区推广实施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工程,指导各金融机构开展小微企业融资增信业务,并进一步创新担保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2012年以来,受内外部环境影响,淄博市部分企业出现了严重的企业担保、互保引发的资金链风险,中小企业整体经营压力进一步加大,“融资难、担保难”问题突出。为此,2012年12月4日,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政府以淄银发〔2012〕166号文件出台了《关于在临淄区深化政银企合作 实施小型微型企业融资增信工程的意见》,实施了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工程试点。具体做法:
一是贷款管理机构与经办银行联合筛选客户,小微企业经营状况、财务信息等受到政府主管部门、银行等各方面的监督,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二是财政投入风险补偿金作为融资增信手段,由企业组成多个“重点小微企业资金池”,每池内企业户数在3-20户之间,均按10%比例缴纳保证金。三是小微企业间实行有限担保责任,避免连环担保和担保圈风险。即使池内某一企业出现贷款风险,其他企业代偿责任的上限为其缴纳的保证金。四是将风险补偿与过桥还贷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一项资金两个用途,优先支持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的优质小微企业发展。五是将信用培植与贷款支持相结合,提升企业信用水平。
目前,临淄区政府已在人民银行国库资金账户确立1亿元的专项风险补偿金,初步建立了相关组织体系、制度。临淄区10家金融机构确认开展小微融资增信业务,8家银行制定的《小微企业融资增信贷款合作协议融资增信协议文本》已获得上级行审查通过,10家银行已经筛选了19池79家企业开展融资增信业务。另外,凤凰镇政府也筛选了25家企业,相关资料已上报至贷款管理机构。
“融资增信”工程受到淄博市委副书记、市长徐景颜充分肯定,并要求各区县借鉴“融资增信”模式,采取相关措施,支持企业发展。